乒乓球馆员工监守自盗,不仅盗窃馆长的笔记本电脑,为掩盖罪行还伪造了一份“不在场证明”。近日,宝山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顾村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乒乓球馆馆长胡先生报警称,自己放在馆内的一台价值7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怀疑遭窃。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胡先生介绍,当天早晨他到场馆打算使用电脑办公时发现电脑不见了,此外,馆里一名员工王某也丢失了电脑。由于胡先生前几日都不在馆内,故不清楚电脑消失的确切时间。无奈之下,胡先生只得报警向民警求助。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馆内的门窗均无被破坏的痕迹,且电脑摆放位置位于柜台内侧,白天一直有员工坐在柜台前,据此,基本排除了外部人员入室作案的可能。

  民警随即调阅场馆附近的公共视频寻找蛛丝马迹。经过仔细观察,民警发现,员工王某于12月13日早晨上班时手提一单肩包,待其下班离开时,单肩包明显被撑大且变重。经确认,12月14日,王某便向胡先生请了病假,至今没有来上班,这一系列反常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刻至王某的住处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她交代称,自己由于厌倦了枯燥的工作,故萌生了跳槽的念头,加之其平日里花销大手大脚,逐渐入不敷出,就想着在临走前“捞一点”。

  12月13日,王某下班时看到胡先生放在前台的笔记本电脑,见四下无人,便心生贪念,将电脑藏于包中窃走。第二天,王某在网上下载了医嘱和医院照片,向胡先生谎称生病,伪造了“不在场证明”,并将盗窃来的电脑挂在网上平台售卖,最终以1612元的价格售出。几日后,见东窗事发,王某便告诉胡先生:自己放在馆里的电脑也不见了,企图以“贼喊捉贼”的方式混淆视听,没想到仍逃不过民警的法眼。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宝山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